称重给料机(定量给料机)的计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称重给料机的检测试验分为模拟试验和现场试验。模拟试验项目包括模拟速度的变化、偏载、置零、影响因子(温度、零流量的温度影响、交流电源、电池电源)、重复性、累计显示器的鉴别力、累计显示器零点累计的鉴别力、零点的短期稳定性、零点长期的稳定性。现场试验项目包括物料试验的重复性、零点的最大允许误差、零点鉴别力、零载荷的最大偏差试验。
在最大流量下进行至少Σmin 累计(或足以完成此试验的时间),对被测给料机进行试验。
(1)模拟速度的变化
当使用位移模拟装置进行连续变速时,对于标称带速值±10%的速度偏差或超出带速范围±10%的速度变化,给料机的示值误差应不超过影响因子试验相应最大允许误差。
(2)偏载
载荷的重心偏离皮带方向轴线不超过皮带宽度的25%范围时,给料机的累计示值误差应不超过影响因子试验相应最大允许误差。
(3)置零
在置零范围内的每一次置零后,累计示值误差应不超过影响因子试验相应最大允许误差。
(4)温度
在- 10℃至+40℃的温度范围内,给料机应能满足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
(5)零流量的温度影响
在运行中没有置零的情况下,零流量在相差10℃的温度下取得的两个累计示值之差应不大于累计期间最大流量累计载荷的:对0.5 级给料机为0.035%;对1 级给料机为0.07%;对2 级给料机为0.14%。
(6)交流电源
交流电源供电的皮带秤,当电源电压和电源频率在下列范围变化时,给料机应符合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给料机标称电压值的(1- 15%)~(1+10%);给料机标称频率的(1- 2%)~(1+2%)。
(7)电池电源
使用电池电源的给料机,当电池电压在规定的极限值范围内变化时,给料机应能满足相应的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
(8)重复性
在相同条件下将同一载荷放置到给料机承载器上,获得的任意两次结果的差值应不超过影响因子试验相应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9)累计显示器的鉴别力
在最小流量和最大流量之间的任一流量下,相差一个等于影响因子试验最大允许误差值的载荷(加载或卸载),得到的两个累计示值的差值,应至少等于对应于累计载荷差值计算值的一半。
(10)累计显示器零点累计的鉴别力
无论是往承载器上加放还是从承载器上取下,一个等于下列最大秤量百分数的载荷,持续3 分钟其获得的给料机无载荷示值和有载荷示值之间应有一个明显的差值:对0.5 级给料机为0.05%;对1 级给料机为0.1%;对2 级给料机为0.2%。
(11)零点的短期稳定性
置零后,5 次试验(每次3 分钟) 中获得的最小累计示值与最大累计示值之差应不能超过下列最大流量下1 小时累计载荷的百分数:对0.5 级给料机为0.0013%;对1 级给料机为0.0025%;对2级给料机为0.005%。
(12)零点长期的稳定性
在进行零点的短期稳定性试验后,给料机再运行3 小时。在没有进一步置零的情况下重复进行一次短期稳定度试验,其累计示值的结果还应满足零点的短期稳定性的要求,并且3 小时前后所有示值中最小累计示值与最大累计示值的差值应不能超过下列最大流量下1 小时累计载荷的百分数:对0.5 级给料机为0.0018%;对1 级给料机为0.0035%;对2 级给料机为0.007%。
(13)物料试验的重复性
当试验条件相同且物料量大致相等时,在实际相等的流量下获得的几个称量结果的相对误差的差值应不超过自动称量相应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14)零点的最大允许误差
在皮带转动一个整数圈后,零点示值的误差应不超过试验期间最大流量下累计载荷的下列百分数:对0.5 级皮带秤为0.05%;对1 级皮带秤为0.1%;对2 级皮带秤为0.2%。
(15)零点鉴别力
对于皮带转动一样的整数圈且持续时间尽可能接近3 分钟的试验,无论是向承载器施加还是从承载器卸掉等于下述最大秤量的百分数的载荷,给料机在无载荷和有载荷的零点示值之间都应有一个明显的差值:对0.5 级给料机为0.05%;对1级给料机为0.1%;对2 级给料机为0.2%。
(16)零载荷的最大偏差试验
在规定的零载荷试验期间,当最小累计载荷等于或小于给料机在最大流量下转三圈的载荷量时,整个试验期间累计显示器的显示值与其初始显示值的示值偏差应不超过下列最大流量下累计载荷的百分数:对0.5 级给料机为0.18%;对1 级给料机为0.35%;对2 级给料机为0.7%。